机关党委工作职责
机关党委工作职责
中共西南政法大学机关委员会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基层党组织,负责领导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精神,制定基本职责如下: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决议,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党的政治领导、加强政治把关,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领导本单位业务工作。
二、通过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讨论决定涉及办学方向、机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等事项。
三、负责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创新理论武装,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四、加强机关党委自身建设和党支部建设,建立健全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等制度,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
五、对机关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协助管理机关所辖部门的干部。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七、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八、加强作风建设,督促机关党委所辖部门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
九、按照学校党委、纪委的部署和要求,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廉洁从政。
十、加强对机关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领导,支持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