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榜样3》专题节目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群众以新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向前进,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榜样3〉专题节目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渝委组〔2018〕155号)要求,现就认真做好《榜样3》专题节目学习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收看方式
《榜样3》专题节目将于11月9日20:00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CCTV-1)首播,11月10日21:30在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CCTV-13)重播,并在共产党员网(www.12371.cn)、共产党员微信和全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专用频道集中展播。为方便大家学习,中央电视台首播后,重庆卫视、重庆党员教育数字电视频道、红岩网、重庆党员教育微信等媒体平台也将安排播出,具体收看时间请见附件。共产党员网首页将提供《榜样3》专题节目下载。
二、学习宣传要求
(一)深入学习宣传。请二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将该节目的播出时间、收看渠道等及时通知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组织党员收看学习,确保广大党员普遍受到教育。各二级党组织要把组织学习《榜样3》专题节目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结合“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采取集中观看、座谈交流、撰写观后感和学习体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引导广大党员对标先进、见贤思齐,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坚决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应有努力和贡献。
(二)及时总结反馈。请各二级党组织将学习情况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并将宣传、播出和学习情况的电子版于11月14日(星期三)上午12点发送党委组织部邮箱swuplzzb@163.com。(联系人:岳涛,电话:67258562,地点:勤业楼4018室)
特此通知。
附件:《榜样3》专题节目播出预告
党委组织部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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